作者:管理員
來源:秦安建設
發布時間:2016-11-15
陜建發
[2013]387號
各設區市建設局(委)、規劃局、房管局、棚改辦、城改辦,楊凌示范區規劃建設局、西咸新區規劃局、建設局,韓城市住建局、房管局:
為進一步做好保障性住房的規劃、選址以及配套設施建設工作,現將《陜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規劃選址及配套設施建設管理辦法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印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,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1.各級規劃建設部門要嚴格按照本《辦法》的要求,對新開工建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嚴把前期規劃選址關,對不符合規定的,一律不得頒發“一書兩證”。
2.各級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對今后新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要嚴把審核關,對未按照本《辦法》進行選址的項目,省市兩級不予立項,不列入中省補助范圍。
3.對于在建項目的配套設施應按本《辦法》的要求進行建設,與保障性安居工程同步建設,同步投入使用。
4.對于已建成的項目,其配套設施不符合本《辦法》要求的,配套設施建設應單獨立項,納入市縣重點督辦項目,市縣財政安排專項資金,限期完善。